国际能源网获悉,5月28日,华亭市人民政府发布华亭市“十四五”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。
公告内容指出,华亭市“十四五”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新能源指标为5万千瓦风电。
择优选择项目投资主体,中选后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,负责项目的设计、投资、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、维护等工作。根据《甘肃省新能源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录》,我市主要支持新兴产业。同时,支持对地方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。
项目建设进度要求2024年9月底前开工建设并有实质性进展,2025年9月底前全容量并网发电。项目开工建设后未按规定时间并网的,超出期限3个月内,项目单位自查自纠,整改落实;超出期限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,将项目单位纳入属地企业失信名单;超出期限1年以上,收回项目竞配指标。
配储方面,要求项目新增储能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0%,储能放电时长不小于2小时。鼓励申报企业采用共享储能方式。储能比例达不到最低要求的,不得参与本次竞配。
本次竞配接受联合体申报,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。